活動流程(3月24日)
05:30 報到&檢錄(苗栗縣立體育場東門)
06:00 領隊會議 (頭屋大橋)
06:30 比賽開始 (出發地點:頭屋大橋,距體育場約400公尺)
08:30 比賽結束
09:20 頒獎典禮
賽事規定:
1.團體計時限彎把公路車,且須備有煞車裝置。可使用公路計時車、休息把。
2.本賽事場地屬快速高架公路,常有側風影響騎乘,各車隊領隊應自行評估使用之裝備。(原簡章禁碟輪,經大會裁
判組商討後解禁)。
3.無補給點設置,亦無大會維修站,參賽者自行攜帶補給品,與必須之維修工具;水壺必須為自行車運動使用型,不
得為寶特瓶,以維安全。
4.車隊可指派教練一名,攜備輪與機車裁判共乘隨行,本項目須向協會電話登記,並自備機車安全帽。
5.參賽者務必配戴自行車安全帽,穿著同樣式之自行車隊服。不符規定者,不得出發。
6.本賽事使用晶片系統計算成績,所有選手成績以晶片成績為準,晶片未依規定裝置或遺失,大會將不給予成績。
7.安全帽須避免金屬材質,以免影響晶片讀取功能。
8.獲獎為最高的榮耀象徵,大會鼓勵親自參加頒獎,未克參加可請人代領;賽後不予補發。
9.若對競賽所經過情形與結果有疑問,賽後20分鐘內,請車隊領隊以書面資料連同保證金 1000 元,向大會仲裁委員
提出申訴,並以大會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。
10.如有未盡事宜,於領隊會議中說明。
注意事項:
1.選手每人兩張晶片號碼牌,請選手分別貼於安全帽 右側 及正前方。
2.折返處為台72線末端,車隊須直接迴轉,請注意控制速度。
3.比賽道路為雙線道,每截分隔線有貓眼石裝置一枚,選手應注意。
4通過晶片計時拱門,選手直接由交流道離開,循經國路自行返回體育場,等待成績公布。